日期:2023-03-23 10:43:55 来源:环球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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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2日,海南省住建厅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近日发布《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》。2023年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55套(间),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149户,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2771套。
其中,海口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(间),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000户;三亚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(间),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43户,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1150套。海口、三亚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63.67%。
《通知》要求,今年9月底前,各市县列入年度计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、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完成开工建设(筹集)任务,具备较好开工条件的项目应力争提前开工。2023年11月底前,各市县在2020年12月底前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完成基本建成。公租房租赁补贴,各市县要按月或按季及时发放,2023年12月25日前要全部发放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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